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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今起严查“送子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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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类型:家长须知 文章加入时间:2006年3月6日9:15 来源:标网科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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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报网讯(杨志勇记者孙玉红)3月1日起,凡不带有“送子车”检验合格标识的车辆将不允许接送学生。开学后,交警部门将在各中、小学校门前路段设置警力,严查严处送子车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拼装车作为“送子车”上路行驶。
据介绍,目前,哈市在交通部门登记注册的送子公司共36家,“送子车”1480余台。根据规定,未在交通部门登记注册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车辆严禁作为“送子车”使用。“送子车”除正常缴纳相关费用外,送子公司必须为接送的每一名学生办理人身保险。由于一些送子公司的实力有限,经常招聘一些社会车辆挂靠送子公司从事送子工作,而一些不负责任的挂靠车辆以降低费用为诱饵私下与孩子家长达成协议,再与送子公司解除关系单干,成为非法“送子车”。另外,一些图省事的家长随便找熟人或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孩子,安全隐患非常大。 据了解,针对这一问题,哈市交警部门组织警力深入送子公司、学校,对哈市“送子车”逐一检查建档。根据要求,“送子车”所在公司必须属正规企业,并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每台“送子车”必须参加乘客保险;“送子车”、校车必须检验合格;严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送子车”、校车的驾驶人需按有关标准审查,严禁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有责任的驾驶人和驾驶经验未满三年的人员驾驶“送子车”和校车。对于检验合格的车辆,交警部门将核发“送子车”通行证,并在车辆风挡粘贴统一标识。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深入学校对学生进行新学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检查校车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区宣教民警将与学校、送子公司、“送子车”驾驶人逐级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签订率要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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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作者:送子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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